新华报业网-新华日报 2008-07-01[发表评论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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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报业网讯 连云港市继去年在我省率先试点乡镇卫生院单病种限价收费后,7月1日起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这一“民心工程”:各乡镇卫生院的限价病种治疗费,必须低于本院该病种近3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,其降幅至少在5%以上。连云港市同时规定,各乡镇卫生院实行限价收费的病种不得少于5个,由其在省有关指导意见所列的45种单病种或各县区物价、卫生部门统一规定的病种中选择确定;若限价病种治疗费用超出限定额度,医疗机构负担多余部分,患者无需掏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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