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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矮小症”学术研讨会昨天在省中医院召开。专家指出,近年来研究表明,分娩时胎儿脑垂体受外伤,是导致“矮小症”的重要病因。
24岁、身高1.2米的徐州“男孩”裴俊,经检查,生长激素水平只有0.05ng/ml(而正常人是>10ng/ml),其骨龄只相当于11岁的孩子。
据其母亲讲,当年怀孕时胎位不正,分娩时孩子足位,村里接生婆连拉带拽才生出孩子。7岁前裴俊跟其他孩子没啥区别,可8岁后身高一直定格在1.2米。专家认为,裴俊是典型的分娩时丘脑受损伤,造成脑垂体生长激素分泌不足引起的生长发育停滞。
“矮小症”是指在相似环境下,儿童(成人)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人群身高均值2个标准差以上(约20厘米以上)。多数“矮小症”患者四肢匀称(不像侏儒头大四肢短小)、智力正常。
“许多人觉得患‘矮小症’的人不是很多,其实不然。”据省中医院儿科叶进副主任介绍,北京协和医院对103753名中小学生调查发现,矮小症发生率为0.19%;2007年上海市对70431位6~18岁人群调查,结果矮小发生率3.77%,其中6~7岁发生率为0.5%~3.6%。
“矮小症”患者除了有强烈的自卑心理,不能正常结婚、融入社会生活外,多数还患有骨质疏松、易衰老、心脑血管疾病等,是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。
“矮小症”除极少数与染色体异常、软骨发育异常以及遗传等因素有关外,多数患者是因生长激素分泌量不足引起的。只要早发现、及时治疗都能长高。
只要“矮小症”患者未出现喉结突出、长胡须、来月经、骨垢闭锁等第二性征前,接受生长激素治疗,患者在二年内都能增高15—20厘米,达到正常人或正常人偏矮水平。 仲崇山
冯瑶